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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我单位持证人员民评网警示我单位持证人员 1,严禁未曾向民评网编辑部申报使用民评网字样图片。 2,严禁出示我单位证件参与类似敲诈勒索活动。 3,严禁私自持证监督采访,在民评网上面发布虚假信息,不实言论。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的网络暴力文章。 4,民评网各合作联盟单位没有签订合作协议的和签订合作联盟协议的过期的作废。民评网工作证过期的作废。 5,严禁私自持证为自己违法活动开方便之门。 6,如需要做专访,需向编辑部申请开介绍信才可以专访。 7,如有被抓,被举报,我单位严正声明类似活动与我单位无关。 8,违反以上声明者将视为你自愿吊销证件退出民评网。 9,在编辑部给你联系包括微信电话紧急联系电话24小时内无法联系上的工作人员视为自愿退出民评网自愿吊销证件。 10,如果发现犯罪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中国民评网法务部 2024年1月1日 |